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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开启啦!
符合条件的企业看过来
返还经费有什么条件?
返还方式有哪些?
返还何时截止?
……
这些申报细则
小编带你一一了解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23〕22号)及《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3〕6号)精神,现将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认定及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认定标准
享受本政策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为企业(不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的工会组织,其用人单位已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含基层工会留用的和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且全年上缴上级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已享受我省企业拨缴上级工会缓减政策的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
1.返还条件:
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2.返还经费归属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返还时间和方式:
每年返还一次,于次年3月底前返还至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账户。
4.申请返还流程:
用本企业的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和密码登录“亲清在线”平台申请返还:登录政策超市首页后在“智能搜索”栏内输入“工会经费”,点击“智能搜索”进行搜索——搜索结果跳出:【临安区】工会经费返还—点击“兑现”——进入“政策详情”页面,点击页面底端“兑现”,按页面提示步骤完成工会经费返还兑现。
5.返还经费核算方式: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收到返还经费,计入“拨缴经费收入”,不再另行开据工会经费专用票据。
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
请与单位所属镇街(科技城)总工会联系
来源/区总工会 封面图/网络